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

导语 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那么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呢?

  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

  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以上就是对“二手房买卖营业税怎么收,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所作的解答。希望上面的相关知识,能为您提供一个参考。房屋买卖涉及的税种很多,很多购房者对这些税费基本很陌生。因此,对于房屋买卖税费的问题,购房者不妨向律师咨询,律师会给你详细介绍税费的征收标准,计算方法及免征税费等情形,这样您办理起来会更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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